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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宁夏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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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nx.gov.cn/zcfg/cyjy/201306/t20130628_581291.html
发文单位: 宁夏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宁夏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6-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宁夏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2〕20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移民局,自治区农垦局,各有关培训机构:
  2011—2012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局等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生态移民经过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后顺利走上就业岗位,基本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为进一步实施好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2—2013年度全区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任务为5000人。其中:银川市1360人,石嘴山市750人,吴忠市740人,固原市1200人,中卫市570人,自治区农垦系统380人(具体任务见附件1)。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以生态移民培训为主(残疾人也可纳入援助工程培训范围),由移民迁入县(市、区、农垦局)负责组织实施,迁出地积极协助,地级市监督、指导,自治区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并直接向培训机构兑现补助资金。移民迁入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任务数,与相关培训机构及时对接,审核确定培训人员,并将《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受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标并公示确定的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56家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及工种见附件2)。各培训机构要按照招标确定的培训任务、培训工种以及自治区统一的培训规范,制定和落实教学计划,尽快与移民迁入县(市、区)对接,落实培训对象就业岗位,认真开展培训,高质量完成培训就业援助任务。要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管理,签订培训协议,确保培训就业效果。培训机构开班前一周内须将开班报告、开班审核备案表、培训协议书、《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受援人员花名册》及教学计划分别报地级市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开展培训(并将电子版花名册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邮箱:rstnmgc@163.com)。同时,按要求组织受援人员认真填写《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学员登记表》(见附件4),培训结束经县(区)、地市审核后,由培训机构按程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提出结业申请和鉴定申请,经审核后,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技能鉴定。凡未经批准超过计划指标接收学员培训的,或未按规定审核备案、不按程序申请结业和组织鉴定的,自治区将不予验收,不兑现培训补助资金。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统一从2012年10月开始至2013年6月30日结束,2013年7月开始进行审核验收。移民迁入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指导和监督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自治区规定的培训时间开展培训,随机抽查受援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坚决杜绝随意压缩培训时间、缩减必修课程、不安排学员实训或减少实训时间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培训期间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进行督查。
  2011—2012年度,由于受第一年移民搬迁进度等因素影响,个别县(区)培训任务未能按时完成,培训期限可延长至2013年3月,与2012—2013年度培训任务一并审核验收。
  四、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扶贫攻坚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既能满足生态移民群众眼前增收脱贫的实际需要,又能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是一项管长远、负长责,雪中送炭的惠民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这一工作列为年度民生工作进行考核,从实际出发,强化责任,密切协作,认真组织实施好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及时解决和处理培训学员和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确保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的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联系电话:0951-5099051 5099050
  联系单位: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951-5099083 5099087
  附件:1.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援助工程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12—2013年度承担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培训机构培训工种及任务分解表
  3. 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受援人员花名册
  4. 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学员登记表
  5.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培训工种及补贴标准
  6. 2012-2013年度生态移民培训就业援助工程开班备案审核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移民局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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