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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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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粤财穗公告〔2020〕1号 |
文件名: |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粤财穗公告〔2020〕1号 广州市财政局公告《广东省省级(广州地区)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
发文日期: |
2020-06-1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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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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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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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财政局公告《广东省省级(广州地区)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粤财穗公告〔2020〕1号
广州市财政局公告《广东省省级(广州地区)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粤财穗公告〔2020〕1号
全文有效
2020.6.17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免税资格的省级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获得广东省省级(广州地区)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获得广东省省级(广州地区)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公告(粤财穗公告〔2020〕1号).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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