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50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0号),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一级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 90
| 54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建筑设计(知识题)
| 140
| 84
| 建筑结构
| 120
| 72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100
| 6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100
| 60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85
| 51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级别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二级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100
| 6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100
| 60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100
| 60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00
| 60
|
经核准,我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2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10人,合格人员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5月7日。
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18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