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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宁夏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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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nx.gov.cn/zcfg/rsrc/201804/t20180416_737732.html
发文单位: 宁夏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宁夏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4-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宁夏人社局
关于公布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8〕24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号),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计价》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合格人数为117人,其中土建专业合格人数为83人,安装专业合格人数为34人,现予以公布。合格人员执业资格取得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请考生本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领取证书。联系电话:(0951)5555751,5555752,5555753。逾期未领取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附件: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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