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
| 区别
| 办理路径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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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评
| 适用于纳税人对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 电子税务局(需登录)-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管理-补评申请/复评申请
| 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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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
| 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而采取的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
| 对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申请复评和修复的时间段为:
评价结果发布(2020年4月底)后至2020年12月31日。
对2020年度纳税信用即时评价结果(注:新办户和符合直接判D条件的纳税人会在当年即时生成评价结果)申请复评和修复的时间段为:
生成即时评价结果后至2020年度评价工作启动(2021年4月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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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
| 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了失信行为并且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后向税务机关申请恢复其纳税信用的情形;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进行纳税信用复评后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 “修复申请”暂从“复评申请”功能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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