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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建价[2016]4号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实施后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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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东建价[2016]4号
文件名: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建价[2016]4号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实施后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6-05-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实施后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东建价[2016]4号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实施后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的通知
  东建价[2016]4号
  全文有效
  2016年5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发布该《通知》实施后我市各专业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见附件),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9-22671693,22671696
  附件:东莞市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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