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0
  • Tax100会员 28024
查看: 338|回复: 0

[案例]130004961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要并入企业所得缴税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7 13: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要并入企业所得缴税吗?
[案例]13000496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利、红利的,应按分配比例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