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购礼品送给客户是否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案例]130005125
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57号规定: 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它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应纳税款=不含税收入*20%/(1-20%) 具体纳税事宜请咨询当地主管地税机关。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