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0
  • Tax100会员 33149
查看: 774|回复: 0

[12366]140000530 我公司在年终汇算时改制,一部分股东撤资,单位按规定分给该批股东红利,不足部分用公司的债权分配给他们,以抵其投资。请问分得的债权是否需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6 13: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40000530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12366]140000530
文件名: [12366]140000530 我公司在年终汇算时改制,一部分股东撤资,单位按规定分给该批股东红利,不足部分用公司的债权分配给他们,以抵其投资。请问分得的债权是否需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我公司在年终汇算时改制,一部分股东撤资,单位按规定分给该批股东红利,不足部分用公司的债权分配给他们,以抵其投资。请问分得的债权是否需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12366]1400005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67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股份分红所得包括债权、债务形式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相抵后的所得。 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应以其债权形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去债务形式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的余额,加上实际分红所得为应纳税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取得的债权分红应与其他所得合并,高于初始投资额就应征收其他“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股东从投资企业分得的高于股本的收益或只取得收益(无论是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还是股权、债权)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