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营业税暂行条例执行后,对境外机构取得境内机构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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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因此,从2009年1月1日起,境外机构应就其取得的境内机构支付的借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