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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140000523 公司有个别员工同时在其他企业工作,两处均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在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是按我公司支付的工资算,还是两边加总计算,还是其个人将剩余部分自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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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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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6 13: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40000523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12366]140000523
文件名: [12366]140000523 公司有个别员工同时在其他企业工作,两处均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在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是按我公司支付的工资算,还是两边加总计算,还是其个人将剩余部分自己申报?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公司有个别员工同时在其他企业工作,两处均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在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是按我公司支付的工资算,还是两边加总计算,还是其个人将剩余部分自己申报?
[12366]140000523


纳税人在两个单位任职受雇,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收人,扣缴义务人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别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选择一个任职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即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加在一起扣除2000元费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再减掉分别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额,余额申报缴纳。 贵公司对由贵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存在代扣代缴义务,对其他公司支付的收入不存在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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