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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豫国税函〔2003〕36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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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豫国税函〔2003〕368号
文件名: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豫国税函〔2003〕36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7-3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问题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3〕36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问题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3〕368号
  全文有效
  2003-07-30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7月10-11日,全省召开了“一窗式”暨分类管理,以查促管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省局就“一窗式”管理模式的推行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各地要按照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8月份例征期“一窗式”管理模式在我省全面推行。
  最近,总局又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和《关于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推行到位的通知》(国税明电[2003]30号),现将上述文件予以转发,供各地参考。
  由于目前我省推行的是郑州邙山模式,考虑到“票表稽核”比对软件运行的稳定性问题,国税办发[2003]34号文件中涉及的单机版防伪税控系统及CTAIS接口软件暂不升级。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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