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鲁国税函[2003]142号 |
文件名: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鲁国税函[2003]142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03-05-20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3]142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省局决定成立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审理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戴子钧
副主任:杨益民 胡立升
成员:
李庆华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金良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宋振学所得税管理处处长
董 涛征收管理处处长
张宏征计划统计处处长
李永山稽查局局长
赵莲珍进出口税收管理处长
王复兴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
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