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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地税函[2004]6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主体业务功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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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鲁地税函[2004]6号
文件名: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地税函[2004]6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主体业务功能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1-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主体业务功能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4]6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主体业务功能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4]6号
  全文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山东地税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功能已经基本开发完成,并可进入试运行阶段,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系统框架及主要功能
  按照省级数据集中处理模式建设的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发票管理为核心、税控装置为延伸、安全管理为保障、并与征管软件统一平台的高效运行的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有“发票管理子系统”、“税控装置管理子系统”、“发票布奖及印制监控子系统”和“发票摇奖子系统”四个子系统组成。
  (一)“发票管理子系统”。主要完成税务局内部各级间发票收发存管理,以及发票发售、缴销、担保、兑奖、识别、查询、统计、交叉稽核、代开发票等功能,同时实现与征管软件中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定额核定、稽查管理等模块的数据交换。
  (二)“税控装置管理子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完成对税控收款机(包括税控器、银税POS机、税控打印机等)IC卡数据的采集和校验、申报数据的比对,以及对税控装置的初始化管理等。
  (三)“发票布奖及印制监控子系统”。主要是利用电子加密、数码印刷等先进技术实现发票的布奖、数据加密、计划管理等功能;同时,通过监控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印刷厂的发票印制,防止出现漏洞。
  (四)“发票摇奖子系统”。该系统主要利用“发票管理子系统”中的发票缴销功能,直接将发票缴销数据导入发票摇奖库,实现发票缴销数据的自动交换、鉴别和统计。同时,通过摇奖程序实现发票的二次开奖。
  二、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步骤
  鉴于整个“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研发时间紧、业务需求复杂,技术要求高,为降低风险,确保运行效果,决定实施分步上线的工作计划。
  第一步:2004年1月1日起,启用该系统的发票计划、发票印制、发票库存、发票销售、发票缴销、兑奖管理、发票代开(除交通运输)以及税控数据传输等功能;
  第二步:2004年一季度前,在完善已经启用功能的基础上,全面启用包括发票担保、发票稽核、代开发票、账簿报表管理、分类查询、印刷监控和税控初始化管理等所有的系统功能;
  第三步:2004年上半年,根据总局发票管理和改革的要求,结合我省各级应用实际,选择适当时机,将所有地税发票都纳入该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所有系统功能。
  三、有关试运行阶段的注意事项
  (一)系统正式上线的具体时间安排。2003年12月31日24时以前,各地可以登陆该系统进行模拟操作,2004年1月1日零时,省局将会清空数据库所有内容,任何人员不得再登陆该系统进行模拟运行。200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录入的所有数据都将记人数据库,成为该系统的真实数据。在该阶段,请每个工作人员做好对自己密码的修改工作,以防止他人盗用。
  为确保2004年1月新版发票的正常发售,2004年1月1日-4日为各级地税机关收发存数据的集中补录阶段。具体安排是:1月1日上午由省局进行第一批数码防伪发票领发数据的集中补录(进行入库和出库操作);1月1日下午由市局进行发票收发存数据的集中补录(进行入库和出库操作);1月2日由县(市、区)局进行发票收发存数据的集中补录(进行入库和出库操作);1月3日-4日由各基层单位对新版发票发售情况进行补录;同时各级对库存情况进行重新核对,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1月5日开始,各级地税部门统一启用该系统,基层部门统一使用该系统发售新版发票。
  (二)系统适用范围。按照发票改革的整体部署,目前该系统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第一批全省统一换版的数码防伪发票,即:凡涉及全省统一的新版数码防伪发票的使用管理,都通过该系统实现;其他各类发票(包括全国统一发票,省局统一启用的公路水陆货运发票、按行业管理的电信、保险等企业专用发票,以及各市统一管理的客运出租、停洗车等行业小额定额发票),仍采用原有方式管理,待第二批换版时再纳入该系统管理。
  (三)相关应急措施。由于该系统采用了省级集中处理模式,软件为三层结构,既节省了成本,方便了维护,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各级税务机关的应用,但同时也对网络有较高的要求。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网络不通或其他故障等情况,为此省局要求各级必须有所准备,遇到此类情况可采取以下两种应急措施:一种是临时使用省局统一开发的“离线版发票发售系统”,另一种是采取手工方式登记台帐(台账格式按照原《工作规程》的格式执行),待网络连通后再分别导入或者补录到系统内。
  (四)关于税控装置管理子系统问题。按照总局要求,税控装置的后台管理信息系统将由总局统一开发,但为了保证已安装税控机的售票和数据传输,不影响全省发票改革工作,近期省局将临时开发一套简易的税控装置管理子系统作为过渡措施,待总局统一的税控装置管理后台开发后,再统一进行更换。该临时管理系统未启用前,各基层售票单位应采取按日登记台帐,手工补录的方式。
  (五)关于征管机构编码问题。从各地上报的征管机构编码与我们实际抽取得征管机构编码对照看,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各地需立即核对上报征管机构编码和实际征管机构编码,并进行修改,以确保发票系统正常运行。
  (六)加强领导,搞好部门协作配合。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是发票管理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跨越的一种尝试,鉴于该系统技术性强,业务管理要求高,不仅要管理发票的领发数量,而且要管理发票的信息数据,还涉及到发票的布奖、兑奖、摇奖等一系列新内容,因此,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县(市、区)局和各基层发票发售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工作计划,搞好工作分工,明确部门责任。为了保证系统上线后的正常运行,尽快提高其应用水平,各级征管部门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当务之急是加强发票岗位的人员培训,规范程序,严格操作,确保各项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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