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13
  • Tax100会员 33143
查看: 645|回复: 0

吉林省国税局 吉国税发[1999]198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5 13: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109
发文单位: 吉林省国税局
文件编号: 吉国税发[1999]198号
文件名: 吉林省国税局 吉国税发[1999]198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9-08-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国税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国税发[1999]198号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困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吉国税发[1998]238号)的有关规定,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多经企业)1998年以分局多经分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期限已满,从1999年1月1日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多经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就地缴入中央金库。
  
  二、工效挂钩工资扣除问题对纳入铁路工效挂钩范围的多经企业,其工效挂钩指标,由省国税局会同铁路有关部门下达到企业、当年实际发放工资不超过核定指标的,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未经批准纳入工效挂钩范围的,一律按统一的计税工资标准扣除。其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以税前扣除的工资额为基数予以扣除。
  
  三、以前年度费用扣除问题多经企业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扣除项目、不得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四、弥补亏损问题多经企业1996年、1997年发生的亏损,可以按照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用以后年度(1998年除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由于1998年多经企业实行由各铁路分局多经分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多经企业在该年度实现的所得不得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发生的亏损也不得在以后年度弥补。
  
  1.1996年、1997年发生亏损的企业根据当年财务决算及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国税机关接到亏损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后,要认真进行审核,核定其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进行弥补的亏损额。
  
  3.鉴于1996年和1997年多经企业按政策享受免征所得税的照顾,企业未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前扣除项目审批的实际情况,各地在核定其亏损额时,对应由国税机关审批的扣除项目,凡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据实在税前予以扣除。
  
  4.多经企业1996年度发生的亏损,如果1997年度有所得,首先用19 97年度实现的所得进行弥补;如果1997年度亦发生亏损或1997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1996年度的亏损,则可用1999年及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