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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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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0000469
发文单位: 吉林省地税局
文件编号: 吉地税发[2004]34号
文件名: 吉林省地税局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4-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吉林省地税局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4]34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字[2003]2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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