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05
  • Tax100会员 33142
查看: 3512|回复: 0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国税函[2008]219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0-7-25 12: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青国税函[2008]219号
文件名: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国税函[2008]219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11-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8]219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8]219号
  全文有效
  2008年11月20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机关各处室:
  市局网上办税系统近期进行了功能升级,网页申报增加了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季度申报功能,其适用范围发生了变更。同时,市局对《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中纳税人对网上办税系统具有的自愿选择权、纳税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强化说明。新的《一封信》由市局征管处统一安排印刷,市局征管处联系人:朱振国,电话:83931691。
  请各基层局及时领用新的《一封信》,更换办税服务厅原有的《一封信》,并对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咨询岗、税收管理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规范相关纳税服务工作。上述工作应于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附件: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