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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 淄地税发[2011]5号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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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
文件编号: 淄地税发[2011]5号
文件名: 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 淄地税发[2011]5号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发文日期: 2011-02-1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淄地税发[2011]5号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淄地税发[2011]5号
全文有效
2011年2月14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地税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以加强信息化应用为支撑,以落实创新性工作措施为抓手,突出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两个重点,进一步规范、深化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地税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2011年的工作可概况为“三新、两推进、一提升”:“三新”即收入管理要上新水平、税收征管要上新台阶、执法服务要上新层次;“两推进”即深入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提升”即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一、收入管理要上新水平
(一)加强收入计划管理。一是抓好收入计划分配。坚决落实完成省局提出的15%左右收入增长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的收入任务,充分把握各种政策性、非正常增减因素,全面掌握各级税源状况,科学合理测算全局收入计划目标,与各征收单位加强沟通,搞好衔接,及时将全局收入计划目标分配落实到位。二是抓好收入计划调度。密切关注全市及各征收单位收入进度,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调度,确保组织收入平稳运行。对组织难度大、收入进度慢、增幅差异明显的单位重点调度、重点帮扶,及时化解组织收入工作难题,提前预警和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三是抓好收入计划考核。进一步完善收入计划考核指标,加强对各征收单位阶段性收入均衡度的考核,防止收入大起大落。
(二)加强收入预测分析。一是应用“税收预测系统”。完成前期开发工作,全面应用税收预测系统,建立动态收入预测模型,自动生成税收预测数,提高收入预测准确度,税收预测误差率控制在5%以内,按月排名,按季通报考核情况。二是拓展税收分析的广度和深度。在抓好全局与局部、横向与纵向、月度与专题等整体收入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各税种涉及的行业收入和税目收入增减变化的分析,深入查找有关明细项目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和规律,分析各项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和征管原因,提高税收分析的质量水平,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组织好减免税调查工作,改进减免税统计方法,加强减免税情况分析利用。三是完善会统报表体系。科学调整设定各类税收报表表式、内容及指标口径,充分利用省级数据大集中系统,定期对税收报表相关数据进行查询、比对和监控,实现税收报表数据的动态管理,增强税收会统报表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目前的分行业、分经济类型报表,探索简化报表的模式,提供反映节能减排、区域经济的税收分析报表,充分反映当前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税收会统报表的实用性。
(三)加强税款入库管理。一是全面开展纳税人网上开具缴税凭证和利用POS机刷卡缴税工作。杜绝手工开票,降低征纳成本。二是积极推进税款缴库方式改革。配合省局开展好全省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升级工作,扩大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实施范围,拓展和优化电子缴税业务功能。三是加强与各级财政、国库和专业银行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税款入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款入库实时顺畅运行。
(四)加强收入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税理念,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坚决杜绝有税不收、虚收空转、寅吃卯粮和转引税款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收入质量考核,确保税收收入质量,保持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税收征管要上新台阶
(一)继续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依法实施、求实创新、积极稳妥、注重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税源管理的内在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实施“集中征收、日常管理、分析评估、重点稽查”四分离架构下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途径,继续抓好试点运行,加强试点探索,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与基层建设、集中办公、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与其他工作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二)进一步加强税种管理。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加强税源和税基管理:大力推进项目管理,强化流程控制和信息比对,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关联交易、跨期结转等事项管理;加强对企业兼并、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企业重组业务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抓好年度纳税申报后续管理,通过企业申报资料的横向和纵向分析比对,发现疑点和异常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纳税评估。强化分行业管理:加强房地产、建筑、餐饮、化工、采掘等行业税收管理,不断提高行业所得税贡献率;积极挖掘人事、民政、财政、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加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税收管理。二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比对分析:继续应用好“个人所得税信息比对系统”,开展工薪收入与企业工资支出及养老保险信息的比对工作,加强两处以上工薪所得信息的比对筛选及约谈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比对增收成效。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将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明细申报管理。着力抓好和解决申报人员不全、申报金额不足、长期零申报问题,全面提高扣缴申报质量。加强非劳动所得税收管理:做好企业集资利息、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以及个人通过银行、投资机构等委托理财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加强与证券、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个人股权变更登记税收前置措施,加强股权转让信息传递和成本确认机制,规范征管流程,依法做好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款预征和清算工作。三是加强土地使用税宗地管理。整理绘制好从国土部门取得的淄博市城区及农村的土地基础数据及电子地图矢量文件,形成统一的淄博市土地信息电子地图,建立淄博市宗地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化管理,加强宗地信息与大集中系统相关数据的比对分析,全面加强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确保土地使用税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四是搞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划转工作。完成与财政部门的工作交接,实现“两税”平稳划转管理;加强“两税”业务培训,增强“两税”征管技能;探索加强“两税”管理的制度、办法,进一步提高“两税”征管成效。五是加强车船税管理。进一步完善“车船税信息比对系统”,加强交警、车管部门的车辆登记信息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信息的比对,准确识别车籍地,抓好疑点核实处理,确保车船税管理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管理。一是深化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继续深化房地产业预收款收据管理,强化以票控税;积极配合省局推广我局的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管理软件,实现所有建设、房地产业项目的网上登记、管理和监控;搞好总局和省局在我局的存量房交易价格估价试点工作,建立存量房交易技术标准,完成“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的本地化改造,加大应用力度,促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落实“先税后证”规定,进一步加强二手房及土地交易环节地方税收管理。二是规范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继续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规范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发票审核、税款缴纳等环节管理,合理确定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开票定额,确保开票征税;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业税收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三是加大重点行业税收稽查力度。继续开展好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大要案查处和曝光力度;全面推广微机选案软件,探索应用电子查账软件,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稽查信息资源库及稽查案例库,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利用,增强税收稽查的精确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坚持宏观与微观管理并重,确保各区县大项目税收“两个比重”均达到50%以上。加强宏观比对监控:加强对同规模、同类型大项目地方税收收入的比对分析,查找疑点,挖掘根源,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重点控管税收贡献率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加强微观精细化管理:逐户逐项目建立档案,加强预警分析,延伸控管大项目转分包、甲方供料、附属设施等各环节税收,解决收入确认、费用列支、发票收据开具入账等微观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税收管理。充分借助大集中系统和联合年检平台,提高内外部涉税信息利用率,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强化外资企业重点税源数据比对分析,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变化情况,完善监控体系,不断提高重点税源的贡献率;搞好外商投资企业开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宣传及日常征管工作。二是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制定我市《外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密切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合作,按月做好外籍人员出入境信息获取、核查和情报交换工作;应用“外籍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开展申报信息与平均收入的比对预警,抓好外籍人员纳税约谈和离境清税工作,进一步提高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三是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定我市《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工商、外汇、商务、海关、国税等部门信息采集渠道,严格落实非居民税收源泉扣缴、对外支付税务证明、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等制度规定,重点加强非居民取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股权转让、境外演出、合作办学、国际运输、境外上市的涉税管理,不断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质效。四是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服务。深化与商务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全市“走出去”企业户籍档案,加强跨境税源与关联交易的税收控管,防范“走出去”企业和个人逃避税务监管风险。 五是加强反避税工作。结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重点监控关联交易数额大、存在多重境外关联关系、利润总额异常的申报信息,为反避税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搞好反避税案例分析,推进全市反避税工作深入开展。
(五)进一步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一是抓好“淄博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考核。完善《淄博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办法》,督促社会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搞好综合治税信息采集和税收协助工作,巩固综合治税工作基础。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分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制定《2011年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要点》,重点加强土地使用、不动产销售、房屋租赁、企业单位集资建房和小产权房、驾驶员培训、“两委会”、审判案件、审计事项涉及税款等8类社会热点、难点、盲点行业项目的税收管理,继续实行集中办公,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分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亿元综合治税收入任务。三是深化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积极参与、稳步推进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明确各部门参与剥离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加大政府督查考核力度,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的合力。
(六)进一步加强税源数据管理。一是优化“税源管理平台”。 调整优化各项监控分析指标和程序,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税源管理的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和内外联动机制,增强对各类税源的监控分析和数据增值利用水平。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以及第三方信息,建立分级分类税源监控体系,切实解决取消固定管户后重点税源户籍不清、底数不明的问题,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水平。三是深化纳税评估预警。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范》,加强中小企业评估,逐步建立分行业评估模型,实现对“账面”评估和对“生产要素”评估的有机结合,提高纳税评估实效;制定《税收预警任务分类处理规则》,建立税收预警定期分析制度,深化税收预警风险干预,规范预警任务实地核查,加大税收预警复核力度,提高税收预警任务处理质效。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支撑建设。一是加强市级“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省局部署的省市两级架构“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开发建设工作,力争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打造市级综合数据应用样板平台。二是完善基础数据管理。加强各类应用软件征管基础数据的整理转换,进一步充实第一方内部征管数据;完善通过网络申报、税控装置、网络开票方式采集涉税数据工作,开展通过电子稽查取证系统采集企业原始凭证信息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第二方纳税人涉税数据;加强通过综合治税系统、土管局等外部渠道获取数据整理,进一步规范第三方外部涉税数据,充实全市征管数据库,服务全局信息数据利用。拓展信息新技术应用,尝试引入利用云计算或云格计算技术,实现对海量数据的快速查询、分析验证及深层次的挖掘利用,满足税收工作发展需要。三是整合优化软件和硬件资源。梳理规范数据应用体系,重新布局完善各类软件功能,加强税收数据的增值利用,优先解决基层数据信息查询不全、不准、不快等突出问题,搞好各类软件同金税三期工程的优化对接工作;整合各个分散硬件服务器,实现各区县局公文和NOTES系统的市级集中,减轻基层技术维护成本和压力;建立信息化设备更新长效机制,加大信息化支撑保障力度。四是加强系统运维和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系统运维管理,抓好主动运维,坚持开展每月一次的基层现场软件运维轮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快速解决运维问题的能力;重点对应用系统和相关基础设施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加强网络监控,排查深层次安全隐患,加固网络安全;对区县局到基层所的网络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效率。
(八)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建设。一是持续加强户籍管理。落实《山东省户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对各类纳税户登记状态和分布的分析监控制度。配合全省“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的上线,协调工商、国税、质检、民政、编办等部门建立登记信息交换制度,实现登记信息的定期交换比对。二是加强税收管理员工作管理。进一步梳理规范各岗位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开展税收管理员工作定量分析,完善税收管理员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初步形成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质效。三是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联动机制。完善与国税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国地税在户籍管理、委托代征、税款核定、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工作的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完善与税源管理、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稽查、税收管理、纳税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剖析征管薄弱环节,优化征管程序及方法;完善市、区(县)、中心所、税收管理员四级联动机制,加强交流互动,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四是积极开展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和质量评价。统一监控分析指标,开发应用“征管质量评价数据提取系统”,加强征管质量分级监控,定期发布监控分析异常信息或预警信息,督促核实反馈,提高征管时效;完善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监控分析结果,对各级征管质量作出客观评价。五是进一步强化“以票控税”。 加大发票检查力度,严把发票“入口关”,将“取得发票”作为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必要内容,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扩大系统应用面;积极探索推广网络发票,扩大网络发票应用范围,逐步在中介服务、宾馆、广告、旅游等行业推行网络开票;做好全国新版简化发票换版启用工作;加强代开发票管理,规范代开发票行为;抓好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
三、执法服务要上新层次
(一)继续深化省局大集中条件下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一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适应基层集中办公的要求,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实现对税收执法各项业务的全过程覆盖。启动新考核指标,突出解决当前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大集中系统运用中实行体外循环、不按规定走执法流程、规避执法考核的问题。建立执法过错申辩抽查审验制度,重点解决执法考核过程中进行虚假过错申辩、掩盖执法过错、逃避执法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建立执法考核与其他考核方式的密切关联制度。适当提高税收执法考核结果在整个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解决重检查、轻追究,重惩戒、轻激励的问题。
(二)完善推行“网上执法检查系统”。一是拓宽网上执法检查监控面。巩固运行好已有的27个指标,定期分析和评估执法疑点提取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监督质量;针对容易产生问题的执法薄弱环节,探索开发新的运行指标,扩展对实体性执法行为的监督深度;拓宽网上执法检查过错来源线索,对上级执法检查、外部评议、审计、巡视等工作所发现的执法问题,探索通过“网上执法检查系统”加强事前识别和监控的途径;对税收减免审批、税务稽查等重点执法环节开展网上执法检查,延伸网上执法监督触角。二是加强与内外部应用软件信息数据的比对分析。实现网上执法检查系统与各应用软件的信息共享,加强对省市局各类预警软件、社会综合治税系统信息数据和监控结果的抽取和比对,加大对征管数据核实反馈结果的抽查力度,提高网上执法检查成效。
(三)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应用培训。以《税收执法操作手册》、《税收执法检查操作手册》以及《重点执法环节行为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制作及出具流程规范》等系列丛书为基本内容,通过案例分析、聘请司法部门讲课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的分层次执法风险培训,组织执法业务考试,不断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和操作技能。定期组织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的抽查评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总结分析,督促整改,指导全系统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将各项基金费用的代收情况列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四)建立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机制。借鉴现代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组织编写《税收执法风险防范手册》,查找税收执法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为税收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有效化解风险提供基本操作指南和行为规范,建立税务机关内部自我防范、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自我规范的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税收执法风险控制机制,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
(五)深化“纳税事事顺”服务品牌建设。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培训。继续搞好“纳税导航”全程提醒与辅导服务;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场所的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12366、税务网站、短信台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载体加强税法宣传;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纳税服务大礼包”,编辑《纳税人之友》刊物,及时向纳税人发布税法同步解读、政策专辑、办税指引、税案警示等内容,不断提升税法宣传成效。充分发挥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的功能效用,完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实效,切实办成广大纳税人学法懂法、满意认同的税法大课堂。二是加强纳税咨询管理。进一步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继续推行座席人员星级管理,加强座席人员业务培训,促进专家座席制度化,加大热线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热线使用率和咨询服务质效。三是提升纳税服务时效。扩大涉税业务“免填单”范围,严格执行举报投诉类案件内部转办与协作制度,建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时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加强“办税服务厅监控系统”应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加大通报力度,充分发挥监管效用;加大“纳税服务绩效评价系统”应用力度,对服务人员服务质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分析评估结果排查纳税服务问题,加强整改,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四、深入推进新一轮基层建设
(一)整体推进基层硬件和软件两个建设。一是明确目标重点。按照省、市局既定的“三步走”工作计划,结合2010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好2011年整体推进基层建设工作计划,充分调动市局6个职能小组及各区县局的工作积极性,夯实硬件建设,突出软件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基层建设年度工作目标,推进基层软硬件两个建设协调发展。二是夯实硬件建设。抓好2010年基层硬件建设项目的跟踪问效和日常管理,进一步调查基层硬件建设需求,加大配套投入,持续改善基层工作生活环境条件;与机构改革和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基层单位集中办公,优化基层集中办公机构岗责体系调整和资源整合,确保集中办公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突出内质建设。重点加强基层管理规范、执法规范、服务规范和文化规范“四个规范”,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税收执法管理水平、干部队伍素质水平、廉政风险防范水平 “四个水平”,推动各项软件建设全面上台阶。
(二)积极培育和树立基层建设工作典型。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督导巡查,进一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培育和打造基层建设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参与全省地税系统“服务基层优秀单位”和“基层建设优秀单位”“双创”活动,力争市局及更多的区县局第一批进入全省优秀行列;继续开展示“范中心税务所”争创活动,加强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积极参与组织全省、全市第三届“地税管理创新明星单位”评选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创新活力;组织观摩学习省内外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借鉴先进做法,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基层建设工作推进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基层建设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建设工作制度,市局及各区县局基层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工作调度,研究推进措施,促进基层建设工作固定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进一步完善各级基层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基层工作调研制度,密切与基层的信息交流和感情沟通,促进机关基层工作良性互动;在人力资源配置、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着力探索建立基层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五、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以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管理。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采取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读书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理论研讨、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决策议事办法,推进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落实好全系统基层班子调整配备意见,着力优化基层领导班子结构,选拔、调整、充实好基层领导班子。二是完善领导班子考核办法。进一步改进考核的方式方法,拓展考核的广度和深度,尽可能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调动各级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实力。三是完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干部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程序及方法,突出干部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提高干部选拔的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好《市局机关干部与基层优秀干部双向交流锻炼管理办法》,加强机关、基层优秀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培养;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干部交流轮岗,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四是加强人员录用调配和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用人计划,积极争取更多的专业人才进入地税系统;认真做好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妥善做好公路交通部门分流人员和“两税”划转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搞好全市部分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后基层征管机构设置调整理顺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五是完善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完善人事信息系统功能,实现人事信息的统计、查询、核对和校验,增强系统实用性。六是深化巡视检查工作。按计划组织对4个区县局的巡视检查,积极迎接省局对我局的第三次巡视检查;改进巡视谈话的方法和内容,注重技巧,讲究艺术,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充分发挥好巡视谈话的主渠道作用;扩大内部参评人员范围,探索引入社会群众对地税工作满意度电话随机调查,最大限度地反映干部群众意愿;搞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干部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提高巡视工作实效。
(二)以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大力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培训项目落实。落实好《全系统三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必要的经费投入,年内计划举办14期培训班:其中,基层一线人员征收管理、税收管理、税务稽查业务培训10期,市局及区县局机关人员专门业务培训3期,科级领导干部培训1期。二是完善教育培训考核评估体系。实施教考分离,由市局组织对参训人员的考试考评,检验学习和培训效果;开展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学分制管理办法,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全面准确地反映培训效果;抓好《工作学习激励办法》落实,激励干部学习积极性。三是加强骨干人才选拔管理。实施第四期市局骨干人才选拔,对选拔出的60名业务骨干,有重点地加强培训,力争在省局骨干人才选拔中取得好成绩;加强对骨干人才(业务能手)的培养使用,制定《兼职师资队伍选拔管理办法》,从各级领导、骨干人才(业务能手)中选拔一批有一定教学水平的人员,建立兼职师资队伍,承担系统内培训教学任务,并在干部使用上优先考虑,达到培养使用双重效果。四是加强网络教育和在职自学。依托省局网络教育学院,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完善日常学习平台,抓好各级干部的在职学习,促进干部学习的日常化、制度化;积极鼓励干部报考各类职业资格和技术职称,适时组织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考试培训班,为干部职工参加各类自学考试提供必要支持。
(三)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为重点,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市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丰富内容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基地最大教育效用;组织好“党风廉政教育月”、专家讲座、主题辅导等教育活动,提高活动成效;深化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办税场所、进家庭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强税检共防建设,建立法制辅导员制度,聘请检察员担任基层所法制辅导员,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廉政预防教育。二是加强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按照“人人参与、分责落实、分类管理”的原则,组织各级各单位各岗位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构建覆盖全局各单位、各岗位、全流程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网络,形成关联岗位互相监督、上下流程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在线管理考核系统”功能,加大从各类软件系统采集评估税收管理异常信息的力度,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预防整改廉政风险;重点加强基层单位执法行为日常监察,每月开展一次基层单位廉政风险巡查,继续开展一线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加大基层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三是加大廉政问责和案件查办力度。推广落实行政问责制,对从执法监察、案件查办和明察暗访、内外部审计、目标管理考核、巡视检查以及受理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当事人直接责任和领导干部连带责任的追究力度,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使用重要依据;积极拓宽廉政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查办各类信访案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认真组织行风检查,加强地税人员“吃、拿、卡、要、报”行为专项治理,进一步纠正影响地税机关形象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和沟通,重视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通过税企恳谈、问卷调查、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和地税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局及各区县局在本级行评中力争执法机关第一名,确保前三名。
(四)以全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抓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淄博市地税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五年规划》要求,制定《淄博市地税系统2011年文明创建实施意见》,抓好关键创建时期的动员部署和任务推进,全力以赴,志在必得,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取得成功;全面梳理创建目标落实进度,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增加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提升文明创建工作层次,同时注重抓好个人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扎实开展“四德”建设先进人物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宣教活动,积极打造全系统个人先模闪亮品牌;制定《全系统年度税收宣传工作重点指导方案》,充实各单位宣传力量,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借助内外网站、内外刊物媒体的宣传优势,广泛开展日常宣传、集中宣传和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加强与各级文明创建主管领导机关的联系沟通,搞好创建成果展示和汇报工作,争取最大支持。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读书学习制度, 全面启动“读书、事业、人生”主题读书计划,组织全员能力拓展训练,深入开展“日阅一文、月写一篇、季读一书、半年一讲”的“四个一”读书活动,采取视频或集中的形式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专家大讲堂,年内组织一次全系统读书学习成果展示活动,加强读书学习激励引导,确保读书学习实效。三是深入开展地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基层建设工作,系统推进团队文化建设、管理文化建设、形象文化建设、环境文化建设、载体文化建设,为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地税工作各个环节提供有效平台;继续办好《齐风税苑》一份报纸、编好《淄博地税文化专辑》一套丛书、建好省级理论宣教一个基地、组织好“工青妇、四社五队七小组”一系列群团组织活动,增强文化渗透力,提升队伍凝聚力,积极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五)以推行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提升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地税系统党建工作指导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两个重点,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将党建工作纳入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适应基层集中办公模式,合理设置并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激励长效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与组织各级先进党建集体和个人评选及“示范党支部”、“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搞好党建工作经验交流;组织好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和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
六、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梳理规范全局系统性、基础性管理制度办法,全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决策、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促进系统工作高效运转。
(二)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全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内容及方式方法,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做出考核评价。完善《科室工作交流平台》功能,加强工作督查,对全局性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及各级领导交办事项及时立项督查,狠抓督导落实。加强明察暗访,对各单位及重要工作场所、岗位组织多形式、随机性的明察暗访,发挥明察暗访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全面上线省局新财务软件,开展基层单位账簿、凭证、流程现场展评,开发应用“财务图书电子管理系统”,促进财会法规知识的学习应用,深化财会工作标准化;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着力构建全系统各级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完善资金收支监控和分析制度,加强基层建设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执行分析,提高预算科学性;配合巡视工作开展内部审计,重点组织财务管理、行政接待等重要岗位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基层建设资金使用审计,切实提高内审质量。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做好省财政厅资产管理软件应用工作,全面推行条形码打印系统,促进资产精细化管理;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处理程序,杜绝随意处置资产现象;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财务事项报批制度,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认真做好资产统计和产权登记年检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严格执行落实《淄博市地税局工作规则》,大力改进文风、会风、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服务,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落实省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安排和对系统外行政接待工作的意见》,促进会议管理和接待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杜绝会议安排、行政接待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信息宣传、信访举报、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促进日常政务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探索推行基层单位值班保卫工作110联网报警系统,减轻基层值班工作负担,提升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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