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37
  • Tax100会员 32568
查看: 453|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1042

主题

2196

帖子

5261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5261

Tax100人物

2020-7-24 18: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204566/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2-05-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现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