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9
  • Tax100会员 32539
查看: 801|回复: 0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函〔2007〕1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7-24 12: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赣国税函〔2007〕12号
文件名: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赣国税函〔2007〕1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12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监管级次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12号
  全文有效
  2007-01-11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按照《中国网通南方省级公司财务集中管理实施方案》,对各设区市分公司实行“报账制”管理,由省分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各设区市的会计核算、主要资金支付等财务管理工作。
  鉴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加强税收监管,理顺关系,现就其企业所得税监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起,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再对所在地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分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监管。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仍由省国税局进行企业所得税监管。
  二、企业所得税日常申报由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集中向南昌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申报,年度纳税申报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各设区市局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做好监管级次的调整、衔接工作,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