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70
  • Tax100会员 33155
查看: 1124|回复: 0

四平市国税局,四平市地税局 四地税发[2008]25号 四平市地方税务局四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明确四平市区及外县(市、区)企业 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执行标准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4 12: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013002088
发文单位: 四平市国税局,四平市地税局
文件编号: 四地税发[2008]25号
文件名: 四平市国税局,四平市地税局 四地税发[2008]25号 四平市地方税务局四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明确四平市区及外县(市、区)企业 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执行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4-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四平市国税局,四平市地税局
四平市地方税务局四平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明确四平市区及外县(市、区)企业 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执行标准的通知
四地税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及省地税
局、省国税局(吉地税发[2008]3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四平市区和外县(市、区)应税所
得率的执行标准分别进行了明确(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确认要做到资料详实,认定准确,保证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
  
  二、房地产企业以每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企业应按税务部门确定的不同的销售价格计税标准分别记
账,对划分不清的从高计征。
  
  三、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由地税代征办法。企业所得税归国税管理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应当按购票或开票金额乘
以相应的应税所得率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先到国税完税,再凭国税税收缴款书到地税办理购票或开票业
务,对未按规定完税的,地税不予办理发票业务。
  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此通知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全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