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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地税发[2007]74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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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宜地税发[2007]74号
文件名: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地税发[2007]74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6-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地税发[2007]74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地税发[2007]74号
  全文有效
  2007年6月1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市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探索纳税评估的内在规律,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西省地税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是指地税机关运用纳税评估个案的数据和信息对纳税评估案例进行的一种分析和评价。通过分析和评价,达到进一步规范纳税评估程序,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的一种方法。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工作主要由市、县(市、区)局、基层分局税源管理部门负责,重大案例评析也可以由上一级税源管理部门负责。
  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各级地税机关内设的负责税源管理的科、股、室(包括:税政、征管、计财等部门,征管部门负责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的日常管理工作)、基层税源管理分局。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的主要内容是对评估预警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对象的选取方式;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异常情况的初步比较分析;税收管理员采取的评估手段;纳税人对异常情况的初步解释;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解释作深入分析的方法和步骤;纳税评估结果的认定及处理;对行业评估及个案评估的工作建议等。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实行分级评析,市局负责县(市、区)地税局上报的重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评析;县(市、区)地税局负责基层分局上报的重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评析;基层分局负责税收管理员上报案例的评析。
  重大案例评析是指:纳税评估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由市局进行评析;纳税评估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由县(市、区)地税局进行评析。
  对纳税评估结束的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户、税负异常变化户、连续三个月以上零申报户、信用等级低下以及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户等要列入典型案例评析。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程序。税收管理员负责整理纳税评估个案案例。
  基层分局按月召开案例评析会。对当期的纳税评估案例进行评析,重大案例报上一级部门评析。评析后的优秀案例(评比办法附后)上报县(市、区)局征管部门。
  县(市、区)局按季召开案例评析会。根据基层分局上报的优秀案例和重大案例进行评析,评析后优秀案例和重大案例上报市局征管部门。
  市局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例评析会。根据县(市、区)局征管部门上报的优秀案例和重大案例进行评析一次。
  纳税评估案例评析会的召开。评析会召开时间原则如下:市局每半年(半年后10日内)召开一次,县(市、区)局每季(季末后10日内)召开一次,基层分局每月(月末后10日内)召开一次。市局、县(市、区)局由征管部门负责召集并负责做好会议纪录,参会人员由分管局领导、税政、计财、法规、发票、稽查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部分税收管理员参加。为交流各地经验,市局案例评析会也可由基层征管部门人员参加。基层分局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召集,参会人员由基层分局长、税收管理员组成。
  建立个案点评制度。为提高案例评析质量,实行个案点评制度,个案点评内容包括:选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纳税评估分析的方法和技巧、纳税评估结果适用税收政策的准确性、加强税源管理工作建议等方面。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纳税评估案例库的建立。纳税评估案例评析后,应分别建立市局、县(市、区)局、基层分局三级案例库,案例库中的案例必须是本级优秀案例。市局按半年建立、县(市、区)局按季建立、基层分局按月建立。市局案例库每半年不少于5个,县(市、区)局案例库每季不少于2个,基层分局每月不少于1个,逐级上报时间为季(月)终了后10日内。
  实行工作建议反馈制度。为了达到以评促管,实行工作建议反馈制度。个案点评后,县(市、区)地税局按季、基层分局按月形成行业或个案纳税评估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工作建议,并及时反馈到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和上一级税源管理部门。
  各级地税机关应加强对基层分局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定期对纳税评估案例评析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提高纳税评估案例评析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地税局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办法由宜春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案例库,积累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县(市、区)局向市局上报的纳税评估典型案例,且是当期纳税评估处理结束的案例。
  二、评选标准
  (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评估案例与案卷中能完整、准确地反映被评估对象税负异常的区间、具体表现。
  2、案卷中提供了足以对被评估对象的税负异常给予确认的书证、物证、证词等。
  (二)依据准确、处理适当
  1、评估案例中确认的被评估对象税负异常的事实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对应关系清楚。
  2、对被评估对象的处理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评估案例所引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据表述清晰,引用至相应条款。
  (三)程序合法、文件规范
  1、评估案例体现的评估程序符合《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办法。
  2、对大量数据信息进行多角度的分析、筛选,案例确定程序严密、规范。
  3、在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评估阶段有周密的方案,工作的开展有记录、有监控、程序合法严密。
  4、评估案例中对评估的实施过程、被评估对象的违法(规)的事实、评估的处理及依据表述准确、条理清楚。
  5、应移送稽查查处的评估案例移送及时、符合标准、手续完备。
  6、评估案例中的评估文书形式规范、基本要素齐全无差错。
  (四)数据全面、信息支撑
  1、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部门之间职能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良性互动;
  2、分析、确定评估疑点时充分运用“一户式”存储的被评估对象的各类纳税信息资料;
  3、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4、上级地税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 、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5、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被评估对象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等。
  (五)方法得当、指标合理
  1、各税种联动评估、使用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进行相互联动联评,征管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2、评估中所采用的方法切合被评估对象的行业特性和经营特点。
  3、案头分析、约谈取证、调查核实等评估过程中采用科学性的模型、方法,使用有针对性的经验、技术。
  4、评估中运用包含《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所提供分析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
  5、使用的分析指标和评估结果要有紧密的关联度。
  (六)事例典型、借鉴性强
  1、对评估对象所确认的问题基本反映了纳税人的共性特征。
  2、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指标和评估思路对开展同类型的评估具有借鉴作用。
  3、通过评估的实施提出正确解决同类问题的征管建议。
  (七)知行结合、发展创新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评估中既依据科学的方法、指标开展分析,又充分依靠评估人员长期积累的经验。
  2、通过实施评估发现了企业新的违法(规)现象及其方法、手段。
  3、通过实施评估总结出新的评估思路,建立新的评估模型与指标体系。
  4、评估过程中灵活运用信息化、心理学等其他多学科的知识与方法。
  三、评选程序
  (一)由各县(市、区)局每季向市局上报的典型案例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1、《纳税评估优秀案例申报表》;
  2、案例介绍。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选案过程及方法、案头分析过程及方法、约谈过程及方法、实地调查过程及方法、评估处理及涉及的税收政策依据、评估建议等;
  3、卷宗复印件。卷宗复印件包括该评估案例实际发生的所有文件和记录。
  (二)市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局上报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包括对案例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案例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审组对申报案例进行认真审核、评选,按照《纳税评估优秀案例评分表》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个申报案例最终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进入市局纳税评估案例库。
  (四)奖项设置
  1、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依次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2、市局将部分获奖案例汇编成册,作为纳税评估的范本、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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