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60
  • Tax100会员 33673
查看: 653|回复: 0

江西省上饶市地方税务局 饶地税发[2007]75号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批复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7-24 12: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饶地税发[2007]75号
文件名: 江西省上饶市地方税务局 饶地税发[2007]75号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7-08-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上饶市地方税务局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批复
饶地税发[2007]75号


  上饶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批复
  饶地税发[2007]75号
  全文有效
  2007年8月10日
  信州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关于要求明确市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核销<外经证>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的请示》(饶信地税函[2007]12号)收悉。上饶市京宝路桥有限公司2007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为核定征收, 2006年6月该公司承建上饶县境内上乐公路建设工程,目前实现工程收入7685502.71元,一直未按规定及时入帐。该公司2006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时开具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目前企业前来办理核销手续,对其已实现的工程收入应按不低于3.5%的征收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