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16
  • Tax100会员 33692
查看: 499|回复: 0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82
2020-7-24 11: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12-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0年12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景府发[2009]16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推进信息管税,促进财税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财力保障,经市政府研究,特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落实《办法》的意义
为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力促进税源管理,市政府于2009年制定出台了涉税信息交换办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办法》,是新形势下加强财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税收入的重要措施,是综合治税的创新和突破,更是强化政府经济调节职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引导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的重要途径。落实好《办法》,可以实现税种覆盖的延伸潜力、行业领域的拓展潜力、征管体制的管理潜力。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突出抓好涉税信息交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涉税信息交换由零散的、点对点的配合,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领导,建立涉税信息交换的机制
为进一步加大涉税信息交换工作的协调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国税局局长、市地税局局长任副组长,涉税信息交换涉及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涉税信息交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外行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审议涉税信息交换工作综合性规程、制度和意见;审定新增涉税信息交换内容;协调解决涉税信息交换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研究部署涉税信息交换其他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涉税信息交换的督导、考核和其他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科(处)室负责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反馈和相关的联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应按照《办法》的要求,成立涉税信息交换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涉税信息交换工作,确保涉税信息交换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搭建平台,确保涉税信息交换长效运行
依托政府信息平台和财税部门网络资源,按照各类涉税信息交流高效、快捷、规范的原则,建立“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涉税信息交换管理平台,由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市信息办负责维护。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涉税信息交换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各部门涉税信息及时、准确的传递和反馈。充分发挥政府在涉税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检查督导,保障信息共享和传递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平稳高效运行。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涉税信息交换管理平台作用,实现对涉税信息采集、比对、分解、下达、落实、反馈等流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对部门提供信息的分析处理,拓展管理视野,促进财税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拓宽渠道,完善涉税信息交换的内容
为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减少税收的流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信息管税要求和《办法》的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需交换的涉税信息项目(调整后的交换信息目录见附件1)。为确保涉税信息交换工作有序进行,市涉税信息交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各相关部门签订《涉税信息交换责任书》(详见附件2),以明确涉税信息交换的内容、时间、方式和职责。财税部门应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提出有关的需求,明确涉税信息交换事项。同时,财税部门还要主动与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联系,及时取得侦办、判决(裁定)案件的涉税信息等。对《办法》确定涉税信息交换的部门或单位,因政府机构改革发生撤并、分设,由承接其相应职能的部门,负责其涉税信息交换的工作职责。
五、强化考核,提高涉税信息交换的质量
为确保涉税信息交换的及时、有效,按照《办法》的规定,对涉税信息交换情况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有关部门的考核主要是涉税信息交换制度落实情况,涉税信息传递数量、质量和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等情况;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主要是涉税信息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情况,涉税信息交换制度落实情况,对涉税信息督导检查和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情况等。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信息平台,对涉税信息交换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的数量、质量进行评价。年终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网络查询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由市涉税信息交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并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对积极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的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对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
附件1:涉税信息共享系统采集表清单(略)
附件2:景德镇市涉税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 涉税信息交换责任书
为加强涉税信息交换的管理,确保涉税信息交换有序进行,根据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单位要加强涉税信息交换的领导,把涉税信息交换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解决涉税信息交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确保信息交换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涉税信息交换责任制,要有领导具体分工负责,有专门科(处)室负责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反馈和相关的工作联络。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景德镇市涉税信息交换办法》要求,通过政府涉税信息交换平台(未开通前,采用Excel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下列信息:
(一)_________,应于____前向税务机关报送;
(二)_________,应于____前向税务机关报送;
(三)_________,应于____前向税务机关报送;
(四)_________,应于____前向税务机关报送。
四、涉税信息应当数据真实、记录完整,涉税信息的受理人、处理人、制作人和交换人为涉税信息的直接责任人,对涉税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交换负责。
五、严格执行工作考核制度,对各单位涉税信息传递数量、质量和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等情况,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考核优秀的以及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直接增加税收额度,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涉税信息交换工作开展不力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
六、本责任书由市涉税信息交换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与各单位负责人签定,一式两份,办公室与各单位各执一份。
涉税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 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