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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鹰国税发[2011]102号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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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鹰国税发[2011]102号
文件名: 江西省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鹰国税发[2011]102号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7-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国税发[2011]102号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国税发[2011]102号
全文有效
2011年7月27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税收服务”的工作要求,根据赣国税函[2011]210号和省局工作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为确保我市推行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网上抄报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络,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金税卡当月增值税发发票明细数据,传送到税务机关完成数据解密、业务处理、发票比对等处理,再由纳税人通过网络查询报税处理的结果信息,在报税成功的情况下进行“清零、解锁”,完成整个报税过程。一般纳税人使用该系统,结合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缴税、网上认证系统,通过互联网能“足不出户”完成报税、申报工作,大大地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避免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奔波之苦,同时也缓解了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的工作压力,是优化纳税服务、整合办税资源、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领导
推行网上抄报税系统,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而且需牵动国税系统多个部门和广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协调,有序地组织好我市推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推行工作任务,市局决定成立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纯福
副组长:程南俊
成 员:王胜利、邓红标、王立新、张霖、桂小清、黄宇青
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票证中心),负责全市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的实施。
主 任:王胜利
成 员:夏俊平、邓员才、施志强、万根华、徐丽芳、袁仲贤、涂松
各县(市、区)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局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
三、职责分工
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在推行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由票证中心牵头,信息中心、货劳科、征管科、办公室、纳税服务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县(市、区)局、直属各单位也要明确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
(一)票证中心负责推行的组织工作和业务管理,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宣传报导,技术服务单位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搜集纳税人意见并及时与技术服务单位沟通。各基层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按计划做好宣传报导、培训、网上抄报税系统申请表的发放与收集以及企业端系统安装等工作。
(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做好推行工作所涉及税务系统内部网上抄报税系统的网络技术支持工作。
(三)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承担对企业的培训授课、企业设备的验机、“网上抄报税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推行范围
按照“企业自愿,税务机关积极引导”的原则,已经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和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时,均可自愿购买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
五、申请使用网上抄报税系统工作流程
(一)企业填写《网上抄报税系统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开票系统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三)企业持《网上抄报税系统申请表》向技术服务单位购买网上报税软件。
(四)技术服务单位为用户安装调试软件。
(五)企业在申报期进行网上抄报税,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金税卡增值税发票信息发送到防伪税控申报子系统,并查询是否成功,检验抄报税信息与实际开票信息是否一致,下载、打印抄报税结果通知书。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研究制定推行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时间为7月20日-8月10日。
(二)推行阶段。组织培训,做好系统安装及网上抄报税确认工作。时间为8月1日-11月15日。
为了本着稳妥渐进的原则,实施工作分三批进行,推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推行计划单位,市直属税务分局和市经开区国税局。
培训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15日。
安装时间:2011年8月16日-8月21日,市直属税务分局;2011年8月22日-8月28日,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
第二批:推行计划单位,贵溪市国税局和余江县国税局。
培训时间:2011年9月1日-9月15日。
安装时间:2011年9月16日-9月25日,贵溪市国税局;2011年9月26-29日,余江县国税局。
第三批:推行计划单位,月湖区国税局和龙虎山风景区国税局。
培训时间:2011年10 月1日-10月15日。
安装时间:2011年10月17日10月23日,月湖区国税局;2011年10月24日-10月28日,龙虎山风景区国税局。
(三)总结阶段。各单位要在全面完成推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同时,要做好系统运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时间为11月25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明确分工。各县(市、区)局要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网上抄报税推行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10月30日前全面推行到位。各县(市、区)局由办税服务大厅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信息中心、税政法规股、征管股、税源管理科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二)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市局推行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推行培训时间表,要逐日安排安装企业名单,将培训和推行户数落实到人,确保推行工作按市局统一计划进行。
(三)各县(市、区)局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四)各县(市、区)要做好审核比对工作,要求纳税人认真审核比对份数、金额是否相符,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每月10-15日(节假日延期)须对已抄报税企业进行网上审核,做到户头不漏、份数不差、金额相符。
(五)各县(市、区)局要及时总结网上抄报税系统推行工作,每月申报期结束次日上午上报网上抄报税成功率,每月1日上午(节假日顺延)向市局上报推行进度,并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书面报告市局(票证中心),推行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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