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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地税发[2012]45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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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宜地税发[2012]45号
文件名: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地税发[2012]45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03-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宜春市地方税务局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地税发[2012]45号


  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地税发[2012]45号
  全文有效
  2012年3月8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的需求,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丰富纳税服务方式和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对普通发票实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要求,江西省地税局下发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机打发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对使用地税发票的纳税人推行机打发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推进信息管税,强化源头控管,方便申报纳税。实行网络在线开票和税控开票机开票为主,专用开票系统开票和定额发票为辅。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面推广、自行选购”的原则,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市局成立机打发票推广应用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局长任组长,组成人员由征管、发票、办公室、税政、基金(费)、纳税服务、监察室、信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推广应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协调全市机打发票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应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组织和实施推广应用机打发票工作实施方案;
  (二)负责开展税控开票机安装使用范围及对象的调查和确定;
  (三)负责收集、分析、整理相关业务需求,根据省局税控开票机及税控发票的业务流程,规范设置岗责;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推行机打发票管理制度;
  (五)负责机打发票的宣传工作;
  (六)负责协调机打发票使用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各县(市、区)地税局要相应成立机打发票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各级征管部门要负责牵头承办推广应用的具体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三、机打发票的种类、开票方式及适用范围
  (一)机打发票的种类和规格
  本次推行的机打发票统一名称为“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两种。平推式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规格分别为241mm×177.8mm、210mm×297mm、210mm×139.7mm、190mm×101.6mm和82mm×101.6mm共5种;卷式发票基本联次为发票联,规格为44mm、76mm共2种。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选购相应的发票种类和联次,对有特殊需求的,可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对发票联次进行增减。
  (二)机打发票的开票方式及特点
  机打发票采用网络在线开票、税控机具开票和专用开票系统开票三种方式开票。
  1.网络在线开票。是由收款方以互联网为依托,以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在线通过计算机开票。特点是通过网络实现在线开票,实时传输发票开具数据。
  2.专用开票系统开票。是由收款方使用经省地税局批准的“发票专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特点是通过专用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定期传输发票开具数据,并能实时提供开票信息查询。
  3.税控开票机开票。是由收款方通过带有税控码、具有远程抄报、清零解锁功能的税控开票机系列产品开票。特点是通过税控开票机实行离线开票,定时传输发票开具数据。定时传输可采用互联网传输,也可上门报盘传输。
  (三)机打发票的适用范围
  网络在线开票使用平推式发票,适用于从事建筑、销售不动产且具备自开票资格的纳税人。
  专用开票系统开票使用平推式发票或卷式发票,适用于符合印制冠名发票条件、且建立了能够实时查询开票信息的“发票专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 税控开票机开票使用卷式和平推式发票。税控开票机包括“税控收款机”和“税控器”两种产品,其中应用税控收款机(包括高、中、低三档及金融税控机)开票的使用卷式发票,应用税控器开票的使用平推式发票;适用于除网络在线开票和专用开票系统以外的所有纳税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仍然按现行模式开具发票。
  四、税控开票机的选购、售后服务及费用
  1.税控开票机选型。税控开票机必须具有开具发票、存储开票信息、统计开票数据、传输开票数据等功能。省局将依照相关程序,对各税控生产厂家提供的各类产品进行符合性测试。通过抽签,省局确定了宜春的税控收款机销售商为湖南威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凡在宜春地税系统购买发票的纳税人可在以上3家税控机生产商提供的产品中自行选购。
  2.税控开票机初始化。纳税人根据省局公布的合格产品名单,结合网络和硬件等条件,自愿选择一种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控开票机。但使用前,必须携购买的税控开票机到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初始化认证。
  3.税控开票机售后服务。为确保售后服务质量,省局将通过招标在全省确定了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售后服务商,负责省内税控开票机客户端的售后服务工作,纳税人可自行选择1家服务商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纳税人自购买税控机之日起三年内免交服务费及零部件费,三年后可选择按次或按年包干方式向售后服务商支付相关费用,采用年包干方式的服务费标准按招标的价格执行,零部件费按成本价执行,具体价格另行公布。 纳税人在正常使用税控机出现问题后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致电服务商,服务商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维修工作,如服务商存在服务质量问题,请及时与主管地税机关联系。各级地税机关应当对售后服务商提供协助和指导,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纳税人端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及时有效。
  4.税控开票机费用列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规定,税控机的购置费用由纳税人先行支付,对纳税人购置税控机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可以用营业税款抵扣,购置价款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尽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待确定后另行公布)。
  五、工作步骤及责任单位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日-2月29日)
  各级地税机关要组织编印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办税服务窗口和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通过发布通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纳税人、税务干部和社会各界了解推行机打发票的重要意义、法律政策规定和推行范围。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获得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机打发票推广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科室:办公室,协办科室:纳税服务科、发票所、征管科)
  (二)税控开票机选型阶段(2012年1月1日-3月10日)
  1.做好税控开票机选型工作。配合省地税局向全国发布税控开票机选型公告,鼓励符合条件的税控开票机生产商进入江西市场,将符合条件的税控开票机品牌、机型、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向纳税人公开,供纳税人自行选购。对纳税人当前在用的收款机和非国家标准的税控收款机,凡进行税控功能改造后,符合国家要求的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改造,经检验检测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税控机具。(牵头科室:征管科、发票所,协办科室:监察室、信息中心)
  2.确定税控开票机的售后服务商。配合省局制定售后服务商招标条件提交政府采购,确定好税控开票机供应(生产)商与售后服务商之间的协作事项,督促售后服务商做好税控开票机的售后服务。(牵头科室:征管科、发票所,协办科室:监察室、信息中心)。
  3.制定配套管理实施办法。一是制定《税控开票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实施办法》、《使用税控开票机纳税人税收征管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印制相关表证单书式样;三是细化税控开票机供应商和售后服务商的经销、培训、维修等责任;四是明确纳税人购置、使用税控开票机及机打发票的要求;五是明确各级地税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牵头科室:征管科、发票所,协办科室:办公室、税政一、二、三科、基金(费)科)。
  4.做好税控发票印制计划的统计和发放工作。取得发票领购资格、申请使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根据“发票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程序,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机打发票核定和审批的相关工作,办税服务厅应按审批的情况及时发放发票,确保纳税人顺利使用机打发票。发票所应根据纳税人领购地税发票情况,做好税控发票印制计划的统计和发放工作。(牵头科室:发票所,协办科室:税政一、二、三科、基金(费)科、信息中心)。
  (三)税控开票机应用阶段(2012年3月10日起)
  1.税控开票机初始化及安装调试。纳税人购置税控开票机后,主管地税机关应将纳税人基本信息、发票种类信息、税种税目信息、最高开票限额信息等录入税控卡和用户卡,进行注册登记,实现税控开票机初始化,由税控开票机供应商为纳税人安装调试。(牵头科室:信息中心,协办科室:监察室、发票所、征管科)
  2.组织开展操作培训。培训针对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人员和纳税人两个层面开展,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人员的培训由各级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的培训由售后服务商负责。主管税务机关、税控开票机供应商和售后服务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税控开票机管理系统技术、业务和操作培训。参训人员要熟练掌握税控开票机管理系统、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等的操作。同时免费印发税控开票机操作使用手册,下发给各地使用。(牵头科室:征管科、信息中心,协办科室:发票所、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及时交流反馈信息。各地要及时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问题处理平台,分类进行反馈;对推广应用中急需解决以及需要规范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对纳税人反映涉及税控业务流程和功能方面的新需求,要分类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及时提交市局机打发票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牵头科室:征管科、发票所,协办科室:信息中心)
  4.认真做好总结完善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广泛收集、整理和总结纳税人实际使用机具开票的效果和供应商产品性能、服务、管理水平的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机打发票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牵头科室:征管科、发票所,协办科室:信息中心)
  六、配套措施
  1.新旧版发票的使用衔接。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各级地税机关应按照国税发[2009]142号和赣地税函[2010]26号的要求,统一印制通用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机打发票),并做好系统中发票代码维护工作,停止印制200元(含)以上的定额发票和万元版(含)以上手工发票。旧版发票使用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
  2.税控机故障处理。使用网络在线开票和税控机具开票纳税人一律取消使用手工发票,可领少量的通用定额发票供机具出现故障(停电)时使用;原领购的定额发票继续使用完为止。
  3.及时进行票表比对和审核。各级地税属地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要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按月做好机具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利用工作。充分利用从机具收集到的数据,与申报纳税数据、相关行业经济指标结合起来,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之间的差距,评估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促进纳税人提高纳税遵从度,依法如实申报纳税。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广使用机打发票是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信息管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与国税、财政、工商、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推广应用机打发票不仅涉及到国家的利益,也涉及到纳税人的利益,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其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稳步推进。各级地税机关应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根据本单位实际稳步推进,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在推广应用工作中,要注意研究机打发票推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摸清、摸透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既要注意解决共性问题,又要注意解决个性问题,切忌工作简单化。
  (四)强化服务。在推广应用机打发票过程中,各级地税机关要尽量简化办税环节,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要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用户的正常经营。
  (五)严守纪律。各级地税机关、地税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得强制纳税人购买指定品牌和机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推行机打发票工作时间进度表
阶段 工作内容 主办科室 协办科室 完成时限
宣传发动阶段 编印宣传材料,通过发布通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办公室 纳税服务科、征管科、发票所 2012年1月-2月29日
税控开票机选型阶段 1.做好税控开票机选型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税控开票机品牌、机型、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收集汇总,向全市纳税人公开。 征管科、发票所 监察室、信息中心 2012年1月1日-3月10日
2.确定税控开票机的售后服务商。配合省局制定售后服务商招标条件提交政府采购,确定好税控开票机供应(生产)商与售后服务商之间的协作事项。 征管科、发票所 监察室、信息中心
3.制定配套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地税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征管科、发票所 办公室、税政一、二、三科、基金(费)科)
4.做好税控发票的统计、印制和发放工作。纳税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机打发票核定和审批的相关工作。 发票所 税政一、二、三科、基金(费)科、信息中心
税控开票机应用阶段 1.税控开票机初始化及安装调试。主管地税机关应将纳税人基本信息、发票种类信息、税种税目信息、最高开票限额信息等录入税控卡和用户卡,进行注册登记,实现税控开票机初始化,由税控开票机供应商为纳税人安装调试。 信息中心 监察室、发票所、征管科 2012年3月10日起
2.组织开展操作培训。培训针对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两个层面开展。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税控开票机管理系统、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等的操作。 征管科、信息中心 发票所、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收集各地运行中的反馈信息,对各地反映涉及税控业务流程和功能方面的新需求,及时提交省局机打发票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 征管科、发票所 信息中心
4.认真做好总结完善工作。广泛收集、整理和总结纳税人实际使用机具开票的效果和供应商产品性能、服务、管理水平的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机打发票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征管科、发票所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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