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国税发[2013]97号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国税发[2013]97号
全文有效
2013年7月1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各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3版)(略)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指导意见》(赣国税发[2012]72号)、《江西省基层国税机关创建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国税发[2013]48号)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通知》(赣国税函[2013]150号)文件精神,结合以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计分方法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考核对象包括市直属税务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龙虎山风景区国家税务局、月湖区国家税务局、贵溪市国家税务局、余江县国家税务局。
(二)考核内容
主要涵盖组织领导和能力保障、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监督问责、争议防范化解和法律救济、工作创新创优、社会评价等七个方面,考核所属期与全市国税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一致。具体依据为《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13版)》(以下简称《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计分方法
1.基础工作分(100分),实行扣分制。考核内容为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专项扣分和各项考核内容扣分,不超过对应的二级指标分值。
2.创新创优分(20分),实行加分制。反映考核对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探索性、创新性成果。通过开展依法行政创新工作评比活动,评选考核对象在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税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优化纳税服务、深化税务公开、防范执法风险、化解涉税争议等方面具有示范效用的创新工作,按照评定名次给予不同加分。同时,对公众评价结果和法律测试成绩优良的考核对象,予以相应加分。加分以所属二级指标为限。如果基础工作分达不到80分,则创新创优分为0分。
二、考核方式和步骤
(一)考核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考核
主要适用于重点工作和日常考核难以掌握的具体工作,由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考核方法包括数据统计、资料核查、实地调查、考试测评、组织公众评价等。组织公众评价采用问卷调查、民意测验、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等方式。具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进行。
2.日常考核
主要适用于基础性、常规化的工作,由市局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具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日常考核扣分情况书面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有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考核、执法督察、信访举报执法问题核实情况和税务人员职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情况,一并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行政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2)现场查看或调阅有关文件、案卷、资料;
(3)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4)选择有影响的税务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个案督查;
(5)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税收执法督察;
(6)组织座谈会或面向社会进行问卷调查;
(7)其他方式。
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优胜、达标、不达标)。
(二)考核实施步骤
1.2013年12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完成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工作报告。
2.2014年1月31日前由法规科牵头组织,成立依法行政考核实地核查小组,对各考核对象组织考核,扣分情况当场公布。各考核对象对扣分情况有异议的,提出申辩书,由各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4年2月底前形成考核结论,考核结果在市局内外网公布。
三、考核结果运用
市局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全市国税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所占分值不低于15%。其中依法行政考核基础工作分达不到80分的考核对象,在全市国税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考核对象限期整改,并落实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对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成绩突出和其他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人员给予奖励。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比较好地展现了我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岗位人员昂扬向上、立足本职、勤奋学习的精神风貌。但是,这次考试的成绩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尽管市局组织应考人员在省税务干部学校进行了集中封闭专题培训,但平均成绩偏低,且不及格人数占比较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以培训工作的良好成效促进干部职工素质的提高。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全市国税系统形成勤奋好学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我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经市局研究,决定对此次考试成绩及格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对前六名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具体名单如下:温皓亮(余江县国税局)、殷方瑜(市局机关)、童志燕(市局稽查局)、江春燕(余江县国税局)、黄金涛(贵溪市国税局)、彭智斌(市局稽查局)。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为鹰潭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勤奋好学、积极进取、为局争光的精神,不断提升岗位工作技能,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建功立业。
鹰潭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