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4]54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4]54号
全文有效
2014年4月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9号)精神,为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和行业涉税案件多发高发势头,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年来,我市对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但从目前频发的案件和有关方面通报的情况来看,我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行业虚开发票偷骗税情况较为严重,甚至有蔓延趋势。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而且极易引发经济风险、财税风险、廉政风险、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发展环境。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从维护国家利益和九江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徇私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形成整治合力,突出整治重点,开展破案会战,严格责任追究,打好“春季行动”攻坚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勇总负责。同时,成立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税局。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本地的集中整治行动,确保集中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涉嫌虚开发票的案件和线索为突破口,以交通运输行业等“营改增”试点企业、出口及出口供货企业、农产品收购及加工企业、异常注销走逃企业为重点整治范围,以无实际经营场所、经营业务和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和其他涉嫌虚开发票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全面排查、深挖线索、筛选案源,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依法从严从快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惩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遏制苗头性问题发展成趋势性、行业性问题。
(三)开战破案会战。国税、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情报交换和选案分析,依法查处虚假注册公司、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行为,发现涉税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税案件,要及时依法立案,迅速侦办,必要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开展财税优惠政策清理、检查,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级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涉税违纪案件。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市政府挂牌督办,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治。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有案不查、干扰办案,特别是在本通知下发后,对虚开发票企业、“三无企业”等仍给予财政奖励或变相财税返还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打防结合,先打后防,标本兼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行为。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级政府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实现经济税源信息的快速交换和部门共享。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风险预警管理,财政、税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税优惠政策的监督。税务、财政、审计、海关等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及时查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二)完善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辖区内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行为成因,抓住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将防范风险、规范管理与促进发展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规范行业管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具体办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财税优惠等政策措施。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建立健全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地区、部门间的配合和整体联动,有效防止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此消彼长,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附件1:九江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夏文川 市国税局局长
副组长:易炳根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郭能及 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
叶 萍 市法院副院长
曹忠彭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玛琳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何 斌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荣会 市国税局副局长
汪朝晖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应龙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周明翔 九江海关副关长
(二)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合力推进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度措施,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破案会战、督查督办、工作交流、情况通报、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九江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国税局副局长周荣会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胡宏毅、市国税稽查局局长田志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参加。
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落实工作小组议定的有关工作方案、制度措施等事项,实施案源分析、破案会战、开展督查督办、工作交流、编印工作简报、情况通报,收集、掌握和向成员单位反馈有关工作情况等。
附件2:九江市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安排表
工作阶段 | 时 间 | 工作要点 | 准备部署 | 1月下旬至2月中旬 | 成立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工作通知。 | 具体实施 | 2月中旬至3月下旬 | 市、县政府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开展选案分析,确定整治对象,省、市工作小组确定重点督办案件。 | 2月下旬至7月中旬 | 开展破案会战。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做好案件的检查、侦办、移送起诉等查处工作;做好财税优惠政策的清理、检查工作。 | 开展督查督办。市政府工作小组组织力量对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办,加强整治工作协调推进。 | 营造整治氛围。市政府工作小组编辑工作简报,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 总结及建章立制 | 7月中、下旬 | 市政府工作小组总结和通报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行业管理、规范财税优惠等制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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