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4年6月12日
为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2013年度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定所属期
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所属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评定对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财务核算健全,缴纳的税费种类全部由地税机关征收,地税机关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方式进行管理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参加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三、相关事项
请属于本次评选范围内的纳税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填写完成《2012-2013年度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审表》(可于“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公众参与-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或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2012-2013年度地税单独征管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审表》及企业基本情况文字材料递交至主管地税机关。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