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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赣财法[2018]18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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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赣财法[2018]18号
文件名: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赣财法[2018]18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4-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赣财法[2018]18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赣财法[2018]18号
  全文有效
  2018年4月2日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有效期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江西省省级2017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江西省食品协会
  2.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3.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4.江西省建设监理协会
  5.江西省商用密码应用协会
  6.江西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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