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社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国务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加大清理力度,停止相关考试、鉴定、发证活动,积极稳妥推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后续工作,不断降低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促进就业创业。要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设置、实施职业资格事项和证书挂靠等行为,确保国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附件:《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