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3 16:36 编辑
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还能抵扣吗?
问:我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在运输途中丢失了,该怎么处理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因此,只需要向购买方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即可。
end
制作:市局纳服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