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79
  • Tax100会员 33120
查看: 1010|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有关事项的公告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64
2020-7-23 12: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9-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18-9-27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防范涉税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成计税价格的成本利润率
   我区采矿业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15%。
   二、纳税期限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规定,我区纳税人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
   三、减免税规定
   减免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