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初加工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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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 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因此,面粉厂属于上述粮食初加工范围,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