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7
  • Tax100会员 33656
查看: 1009|回复: 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2017年第1号

963

主题

1821

帖子

18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849
2020-4-3 10: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374.html
发文单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2017年第1号
文件名: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4-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
2017年第1号


       为规范增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交易契税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现将增量房交易契税的缴纳期限核定为纳税申报期满之日起60日内。
  本公告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本公告执行前签订的增量房交易合同,其契税缴纳期限统一核定为2017年7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 Tax100-关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增量房交易契税缴纳期限的公告》的解读.doc (12.5 KB, 下载次数: 459)

点评

http://chongqing.chinatax.gov.cn/cqtax/zcwj/zxwj/201908/t20190820_294374.html  发表于 2020-4-3 10: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