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如何确定?
[案例]13000277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 (一)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 (二)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 (三)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