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汇况损益何时一次?
[案例]1300045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三十条 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汇率计算每月有一次确定,也就是说,实际支付美元或其他外部结算数额与确定日汇率的差额都会产生一个汇竞损益。 因此,每月都应有一个汇兑损益。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