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需要纳税调整吗?
[案例]1300031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实际利润额”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因此,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是按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填报,不需进行纳税调整。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除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