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0
  • Tax100会员 33309
查看: 369|回复: 0

[社保] 重庆人社局 渝人社发〔2013〕250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2 10: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lzyj/xzgfxwj/201512/t20151210_6925967.html
发文单位: 重庆人社局
文件编号: 渝人社发〔2013〕250号
文件名: 重庆人社局 渝人社发〔2013〕250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人社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3〕250号


     
     
渝文备〔2015302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

覆盖范围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3250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我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我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其参保的缴费标准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等均按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执行。
  二、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其职工生育后应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划给所在单位予以支付。
  三、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6日

  
  
  
  
  抄送:社会保险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31217印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