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3
  • Tax100会员 33291
查看: 429|回复: 0

[社保] 重庆人社局 渝人社发〔2018〕18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22 10: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lzyj/xzgfxwj/201811/t20181112_6926546.html
发文单位: 重庆人社局
文件编号: 渝人社发〔2018〕181号
文件名: 重庆人社局 渝人社发〔2018〕18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1-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重庆人社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8〕181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8〕1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全市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标准
全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1050元/月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1500元/月的80%,即1200元/月,以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二、资金渠道
发放失业保险金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按规定申请市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进一步优化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抓紧做好标准调整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欺骗冒领,保障基金安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