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全文有效
2018.11.12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起草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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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萍乡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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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国税发〔2009〕22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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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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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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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二手车交易税收征管有关问题部分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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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乡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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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起草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机构改革后的征管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市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确定失效废止3个文件,需起草公告予以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