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8〕325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8〕325号
全文有效
2018.11.19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开展了2018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经2018年9月10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经省委领导审定,同意夏春华等99人享受2018年省政府特殊津贴。现将具体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集聚人才、激励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表彰工作,大力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锐意进取、奋勇开拓、求真务实、乐于奉献的精神,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成果转化、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各个领域发挥积极的领军作用。同时进一步关心和改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激励他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成绩,带动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根据赣办发〔2004〕18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万元津贴,由省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证书及特殊津贴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