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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3 17:33 编辑
“副业即刚需”成为了当下流行的一句时髦的话。
文 | 徐晨
封面来源 | unsplash
01
法律地位比较
目前对于个人的创业,主要有三种主流的法律形式,即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三种形式听起来大同小异,但是其背后所代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则有着显著的差别。
△图为时代税客原创编辑
从上可以看出,在法律定位上,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一人有限公司来说,其负担的责任范围更大,且不具有法人资格,更多是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于个人业务开展灵活经济形态的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形式。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比较明确的公司制,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就显得比较特别,其中个体工商户尤为特别。
02
我是“个体”,我骄傲
个体工商户,俗称“个体户”,一般指除自然人个人外,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所设立的最小劳动单位。特点是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为主,用自有的生产资料和资金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和劳务,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实际生活中,个体户一般经营各种修理服务行业、服装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个体运输业、饮食业小商品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生产性、服务性的行业。
2019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在国新办发布会公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结果显示个体经营户达6295.9万个。
在新中国的经济建设中,“个体户”曾经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甚至是一段时间最具活力的经济形态。
最早,“个体户”或“个体”是个令人饱受屈辱的贬义词。
从业者是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另类,他们多为无法就业的城市待业青年与就业无门的劳改释放犯,主要靠倒腾服装、电器及日用小百货啥的,从低价区进货到高价区售卖,赚取差价。他们自称是练摊的,民间称呼他们为“倒爷”,而机构则将他们认定为“投机倒把”者(当时,全国各地都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叫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
因为从事的是“非法”生意,所以,他们得和管理人员打游击,在你进我退之中寻找一份平衡。正是这样一群被主流群体看不上眼的“倒爷”“倒妹”,却成就了中国的第一批万元户。有了钱,也就有了地位,渐渐的,女人也愿意嫁了,丈母娘脸上也有光了,个体户也就不是个贬义词了。
适值改革开放之年,这种新型的经济体,光靠堵是不行了,所以,政府才出来给他们正名,给他们在市场中以合法身份,于是,他们才有了个正式称谓——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为了规范管理,个体工商户都要申办营业执照,而全国发出的第一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为温州市工商局于1980年12月11日发出的编号为“10101号”,所有者为时年19岁的温州姑娘章华妹。(所以可见,温州人会做生意,由来已久)。
说完了个体工商户,会有人说。感觉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不大。但是其实深层的理解立法背景就会发现有很多不同。
第一, 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虽然现在可能税务局不太能同意)。
第二,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集于投资者一身的,已不能适应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要求,所以它只能适用于小规模的经营主体。
第三, 个人独资企业不但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它组织或其它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在日常法律活动中,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的。事实上,国内就有许多法律专家提出个体工商户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企业。
第五,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务制度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必备条件,不以任何部门的要求而改变。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即将实施的新《会计法》中也只作了原则规定。按照执法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03
税收和其他内容的比较
上面提到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在一些税务制度上不尽相同,对此制作了个对比供大家参考。
△图为时代税客原创编辑
虽然个体户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但是由于大量的个体户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账务制度,所以就需要按照“核定”去缴纳个税。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个体户的经营所得一般是生产经营的概念,而债权、股权投资一般不能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应该以自然人个人为单位缴纳税金。
除了上述税务内容外,还有一些别的经济和法律内容的差异值得各位关注。
△图为时代税客原创编辑
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虽然在实质经营上个体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相差不大,但是在申请一些资质方面,确存在着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巨大差别。很多无形资产的注册只接受自然人或法人的申请,而实务中,个体工商户是被排除在外的。
另外,个体户的经营中还有一些误区。
01
不记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当然《办法》里也说:个体户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
02
免税?
这是指的个体户月收入10万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按月申报的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或者按季申报的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03
免于检查?
首先,个体户每年6月前也必须年报!不年报还是会查你!《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4-15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工商登记改革以后,个体户小伙伴们不再需要去工商机关年审验照,改为在网上提交年度报告,在家里轻松几步就能搞定。每年1月1日起即可提交年度报告。)
04
另外有以下需求的小伙伴,可能也要注意在选择法人形式上的区别。
1.个体户不能转让而公司能。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2.个体户不能开分店而公司能。一个个体户只能有一个经营场所,一个人只能注册一家个体户。
3.个体户拉不来投资人和合伙人而公司能。个体户的经营都是以个人为经营者且承担无限法律责任,况且个体户没有股份之说,没人愿意合伙、投资一个个体户。
综上,希望能给创业的小伙伴们一些思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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