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得免税企业的利润,是否要补交税
[案例]130002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因此,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缴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