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能否税前列支?
[案例]13000368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按照现行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您所提到的法院执行费能否税前扣除,取决于法院执行费引起的原因,如果属于前一种情形引起的,则可以税前扣除,属于后一种情形引起的,则不可以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