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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4331 技术转让费应如何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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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21 12: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技术转让费应如何列支?
[案例]130004331


技术转让费。 指企业按照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给非专利技术所有人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文件的规定: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贵企业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无形资产管理摊销。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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