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在所得税中是怎么扣除?
[案例]130003489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通讯费的标准,但是税法第八条规定了支出的相关性、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号)第二条规定: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通讯费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当地的规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