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申报时是否要做纳税申报调整?
[案例]130003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时要进行纳税申报调整,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26行“业务招待费支出”里,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第2列“税收金额”经比较后填列,即比较“本行第1列*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的第1行销售收入合计*千分之五”两数,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 如果没有收入,本行第2列“税收金额”则填0。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