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89
  • Tax100会员 33207
查看: 479|回复: 0

[案例]130003105 纳税人取得的预售收入是否要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1 11: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纳税人取得的预售收入是否要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
[案例]130003105


若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就应先按预计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