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流程?
[案例]130006017
按照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互免海运企业国际运输收入协定、海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议或者换文,纳税人可以享受减税或者免税待遇的,须自行或委托其扣缴义务人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并采取一站审核程序,申请人可以选择业务发生地之一的主管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其办理免税证明的一站审核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在国际贸易出口项下向纳税人支付运费时,提供免税证明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外汇指定银行真实性审核后,直接从其有关外汇账户向境外支付。 1、《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表》3份; 2、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 3、外国公司居民身份证明1份; 4、委托书(原件)和境内受托方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境外船运公司发票和提单1份。 外国公司以船舶经营国际运输从中国取得所得申请享受协定免征所得税待遇时申请。 提供证件和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 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